签订劳动合同必备的知识点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12-08 17: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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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知识,劳动工伤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决定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二、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时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公司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3)超出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公司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三、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