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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必备的知识点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12-08 17:44:12

关联标签: 劳动知识,劳动工伤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决定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二、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时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公司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3)超出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公司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三、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