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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用女方的身份证办理贷款,离婚时怎么处理?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10-19 11:19:16

关联标签: 结婚离婚,婚姻家事    

问题咨询:张女士在与王先生婚姻期间,王先生偷偷用张女士的身份证去借网贷款,张女士并不知情,且这笔网贷款也并不清楚王先生用于何处,离婚时,却要张女士偿还网贷款,张女士觉得十分不合理,咨询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离婚时如何处理要依据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而定。如果能证明妻子是不知情的,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妻子的个人信息和名义借了网贷,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话,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话,女方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除外。如果丈夫拿妻子的身份证办的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妻子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相关法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或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