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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案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上诉?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10-09 14:41:43

关联标签: 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过法院判决审理后,可能存在对判决不服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上述的,那么上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并且具体用案例给大家讲解,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流程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径行判决或裁定。如开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撤销。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人民法院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流程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接下来我们在看看具体的上诉流程案例
 
申开平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申开平承担。事实及理由:1、54301元的组成不仅是货款,还包含了大部分装修费用;2、一审法院适用合同法第109条进行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在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判决返还货物属于适用法律错误;3、上诉人已经履行了交付门店和产品的义务,双方对交接的产品没有制作清单,是现场交付的。
 
被上诉人辩称
 
被上诉人杨某某辩称,1、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2、案涉专卖店转让协议名为专卖店转让实质上双方建立的是货品买卖合同关系,当初签订协议时,双方确实达成了货品的相关物品买卖的意思表示,被上诉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上诉人支付了转让款54301元,但上诉人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将等值的货品交付给被上诉人,导致被上诉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言之上诉人在收到货款之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在一审中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并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以证实上诉人未交付货物的事实。由于上诉人一审未到庭,希望上诉人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陈述,请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本案事实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一审法院以此为由判令支持了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签订《永川喜临门专卖店转让协议》及上诉人申开平收到杨某某转让费54301元的事实没有争议。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申开平是否履行《永川喜临门专卖店转让协议》约定的交付义务;2、申开平应否返还转让费。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上诉的相关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帮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