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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案例》欠钱不还应该如何起诉?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10-09 14:40:14

关联标签: 债务纠纷案例    

债务纠纷案例中,很多人关心的都是欠钱不还应该如何起诉,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如何收集证据,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两个问题,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和欠钱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欠钱不还应该如何起诉流程
 
欠钱不还,进行起诉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欠钱不还应该如何起诉流程
欠钱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2、收集对方财产信息。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再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刘某某上诉请求:一、撤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渝0240民初4314号民事判决;二、改判驳回巫某某的一审诉讼请求;三、判令由巫某某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事实及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涉案借款已全部清偿完毕。借条出具后,刘某某向巫某某偿还了本金5,000元,还于2020年12月15日向巫某某的妻子李某某偿还了剩余借款本金62,000元,并由李某某出具了收条。
 
巫某某答辩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某某主张涉案借款62,000元已偿还应举示证据,否则其上诉主张不应支持。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巫某某以现金交付的方式借给刘某某100,000元。2009年1月25日,双方经过结算,刘某某向巫某某出具67,000元的借条一份,未约定还款期限。2019年6月18日,刘某某在借条上批注“以上借款属实”。巫某某举示的通话录音显示,刘某某对向巫某某借款100,000元以及尚欠巫某某60,000余元的事实未持异议。巫某某当庭自认刘某某在出具借条后向其还款5,000元。
 
判决结果:
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巫某某借款本金40,000元;